新宸欣教育
财税行业人才培训输出及企业财税赋能教育平台
咨询热线: 13613514917(微信同号) 13613518282(微信同号)
热门关键词:
首页>财税问答
预付卡的税会处理...
新公司法训练营答...
征期申报需关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上一篇: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下一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