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①将“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调整为“203-2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免税政策的相关信息。
②调整《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
③新增“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用于填报企业适用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类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①将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计算,由《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37行。
②增加第38行“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用于计算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新增“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部分,供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企业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相关优惠政策。
4、《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在第28行“(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增加“(加计扣除比例____%)”,纳税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公式,并且依照辅助账设立的不同样式,调整表内行次计算规则。
提示:研发项目较多的企业要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6、《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调整“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线宽小于65纳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明细优惠事项,更精准填报适用优惠项目。
提示:“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需按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项目名称选择填报。
7、《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①将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事项,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
②明确第29行“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填报口径。
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①精简《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式代码表》,调整了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
②进一步细化了优惠政策的具体指标,增加填报的精准度。
9、《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将第19-26列“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调整为“其中: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
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所得免税政策有关情况。
1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
增加第18行“总机构应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19行“总机构全年累计已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20行“总机构因民族地方优惠调整分配金额”、第21行“八、总机构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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