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内容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指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比如招聘员工,培训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事务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化。
二、增值税税目
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即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税目为“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
三、税率或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2021年底前1%)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增值税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无论采用哪种计税方式,销售额均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发票开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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