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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696】企业所得税汇算后形成退税,如何处理?

阅读量: 291 发布时间: 2022-05-20

一、处理原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后形成退税,不再由纳税人进行选择是抵缴下一年度税款还是申请退税,而是只办理退税。

 

二、享受了缓税的情况下,汇算退税如何办理?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2022年5月底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其中涉及汇算清缴退税业务的,视下列两种情形分别处理。

1、汇算后退税金额大于第四季度缓缴税额

举例:纳税人A,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5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10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15万元办理退税。

2、汇算后退税金额小于第四季度缓缴税额

举例:纳税人B,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待2022年10月,先申请抵减2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2021年四季度缓缴税款8万元缴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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